|
北京雨田众合防雷设施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金先生 先生 (市场专员) |
|
电 话:010-60279770 |
|
手 机:13901208325 |
|
|
|
|
|
专业供应_可信赖的*全面的单位防雷检测 |
1.雨田众合防雷是一家专业生产防雷检测工程、防雷检测工程、防雷检测工程、防雷检测工程等系列产品的大型生产商以及出口商。安全防护真正做到了物美价廉,出口多个发达国家,主要客户是大型连锁超市以及经销代理商等。
2.北京雨田众合防雷设施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防雷检测工程引领着企业防雷检测行情报价的前行发展。雨田众合防雷安全防护一直在用自己的营销方式前进,不断革新雨田众合防雷家产品较好技术,开创并且引领着安全防护品牌的创新发展。
延伸拓展
产品详情:北京市防御雷电灾害若干规定
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以下简称防雷),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气象局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全市的防雷工作;区、县气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工作。建设、规划、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市和区、县气象局做好防雷工作。
第四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雷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雷工作,提高对雷电灾害的防御能力。
第五条 市和区、县气象局应当加强防雷科普宣传,做好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雷击事故的统计、鉴定,指导对雷电灾害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的检测等服务工作。
第六条 下列场所和设施,应当安装防雷装置: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二、三类防雷建筑物;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通讯设施、广播电视设施、自动控制和监控设施;
(三)石油、化工、燃气等易燃易爆物资的生产、x200207n储运、输送、销售等场所和设施;
(四)露天的大型娱乐、游乐设施;
(五)国家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七条 防雷工程设计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设计或者施工。
第八条 防雷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防雷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设计;防雷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防雷工程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第九条 市和区、县气象局组织指导防雷检测单位对本规定第六条第(一)、(三)、(四)项规定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防雷工程项目的施工实施分阶段检测。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时应当参考检测结果。
第十条 按照本规定第六条规定安装的防雷装置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 |
|
|